2019年10月5日 星期六

康軒六上 第二單元 戰後臺灣的政治演變 補充資料

二二八事件

二二八紀念基金會 (此網站內容豐富,對二二八事件有興趣者推薦延伸學習)
依民國八十四年四月七日政府公布的《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》成立,以處理二二八事件補償事宜,並使國人瞭解事件真相,撫平歷史傷痛,促進族群融和為目的。
負責辦理:
(1)二二八受難者之認定及給付補償金。
(2)舉辦二二八事件紀念活動。
(3)舉辦協助國人瞭解二二八真相之文宣活動。
(4)二二八事件教材或著作之補助。
(5)二二八事件有關調查、考證活動之補助。
(6)其他有助平反受難者名譽,促進台灣社會和平之用途。

戰後臺灣的政治發展

中華民國總統   維基百科

1912年至1913年中華民國的國家元首為臨時大總統,1913年至1924年元首為中華民國大總統,1924年至1926年元首為臨時執政,1927年至1928年元首為陸海軍大元帥;1928年至1948年的國民政府時期,國家元首為國民政府主席。
1947(36)1225日行憲後,廢除國民政府主席一職,以總統取代,同時設副總統為備位元首,並置總統府為總統、副總統之辦事機構。
1948520日,蔣中正就任中華民國行憲後首任總統。
總統選舉與副總統選舉共同進行。總統原本由國民大會間接選舉,任期為六年,連選得連任一次。1960年舉行第三屆總統副總統選舉時,國民大會援引與修改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,使總統副總統得連選連任,不限一次。
後為符合國情與落實民主,國民大會於1992年修憲,並於1996(85)年起改以公民直選方式選出總統,任期也由原本的6年改為4年,連選得連任一次的規定則不變;制度上屬半總統制。總統改以公民直選後,選舉日期大多為3月的倒數第二個星期六,但自2012年起與立法委員選舉同時舉行,而就職日期則固定於520日。